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本篇百科主要围绕土地出让金种类、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土地出让金契税等几个方面来介绍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的,以按规定计算应当补缴的价款为土地出让价款。
第二、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价款。
第三、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按规定计算应当补缴的价款为土地出让价款。
第四、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的,以缴纳的续期价款为土地出让价款。
第五、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以按规定计算应当补缴的价款为土地出让价款。
第一、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照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来计算土地出让金,如果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按照全部地价的40%来计算。
第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照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进行计算。
第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的40%来计算土地出让金。
第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照不低于40%的标准来计算土地出让金。
第一、由政府主导拆迁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可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代理拆迁、拆迁补偿、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土地出让金返还可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第三、政府可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第四、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需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土地出让金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可直接根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来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